我行向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具备贷款资格的小型公司制、合伙制与个人独资企(事)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农村经济合作社等经济组织发放的固定资产贷款或周转资金贷款。
贷款对象: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具备贷款资格的小型公司制、合伙制与个人独资企(事)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农村经济合作社等经济组织
额度期限利率:
1)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2)贷款期限: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2年,项目贷款不超过该5年
3)贷款利率:按评级及担保方式不同执行50%-90%的利率,参照流动资金贷款利率
贷款用途:
流动资金及项目建设等合规性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