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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联卡代收协议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1日

  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联卡代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农村商业银行”)与个人用户(以下简称“您”)就太仓农村商业银行银联卡代收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的协议。您通过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您知悉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确认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在确认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相关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第一条 定义

  一、“代收业务”是指经付款人同意,收款人委托代收机构按照约定频率、额度等条件,从付款人开户机构扣划付款人账户资金给收款人,且付款人开户机构不再与付款人逐笔进行交易确认的支付业务 (以下简称“代收”)。

  二、太仓农村商业银行银联卡代收服务,是指太仓农村商业银行根据您的授权,执行特定收款人向您的太仓农村商业银行银联卡账户发起的扣款指令,不经交易验证直接完成将您账户资金扣划至特定的收款人账户的服务(以下简称“代收服务”)。

  三、收款人特指您所购买商品或服务的收款人或者该收款人所委托的平台、银行、网站、支付机构或其他机构(以下简称“收款人”)。

  第二条 个人用户的权利义务

  一、您申请开通代收服务时,签约本人名下的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账户。您应当对自己的账户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和控制,通过相关账户信息进行签约操作的行为均视为您本人的行为。

  二、您应妥善保管本人身份信息、银行账号,银行账号密码、手机动态验证码等安全认证工具,不得将以上信息向他人透露,否则由此导致的损失与后果将由您承担,太仓农村商业银行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太仓农村商业银行委托中国银联代为发送手机动态验证码短信。

  三、您保证业务开通时在太仓农村商业银行预留的手机号为本人手机号码且与在收款人注册时预留的手机号一致,因您未及时更新本人手机号码等信息导致本服务无法提供或提供时发生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和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

  四、您确认,您使用本服务的意思表示出自您的真实意愿;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您授权第三方(包含您购买的商品或服务的提供方以及该提供方委托的其他第三方)向太仓农村商业银行发送支付指令,该指令及扣款数据均为您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可变更或撤销。您同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依照上述指令进行扣款操作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五、您承诺不会利用本服务从事任何非法的或侵犯任何其他第三方权益的行为,否则太仓农村商业银行有权立即单方面终止为您提供本协议项下服务,并依法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如果因您的行为给太仓农村商业银行造成损失的,您应承担全部责任。

  六、您确认、知悉并同意,您所购买的商品或服务的提供方将可能委托其他第三方代理该提供方向您进行代收款。太仓农村商业银行有权根据您在本协议下的授权扣划您在太仓农村商业银行的资金并支付至提供方委托的其他第三方指定账户,您对此无任何异议。

  七、您授权太仓农村商业银行根据特定收款人的支付指令从您的账户中扣划指定款项至特定收款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授权具体要素以您与收款人签订的代收协议为准。

  八、如您的任一授权要素发生变更时,请及时与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联系变更,因您未及时更新授权信息,导致本服务无法提供或提供时发生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若太仓农村商业银行有合理理由怀疑您提供的信息不实、非法、无效或不完整,太仓农村商业银行有权拒绝、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太仓农村商业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太仓农村商业银行的权利义务

  一、太仓农村商业银行有义务在交易过程中对授权事项进行逐笔验证,如未与收款人建立代收授权关系或者授权事项不符的,太仓农村商业银行有权拒绝办理相关业务,并向付款人提示风险。

  二、太仓农村商业银行有义务在技术上确保代收服务的安全、有效、正常运行,保证您的正常使用。

  三、太仓农村商业银行可以在法律法规许可或您授权的范围内使用您在太仓农村商业银行留存的资料或交易信息等。

  四、太仓农村商业银行在终止提供本服务后,若发现您之前存在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目的的使用行为,给太仓农村商业银行造成损失的,则太仓农村商业银行仍可据此要求您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保留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的权利。

  五、如您未取消原签约账户的代收功能,太仓农村商业银行有权根据收款人指令向您名下的原签约账户对应的更新账户或超过有效期的原签约账户发起代收。

  第四条 授权终止

  一、您有终止相关代收服务的权利。您可通过收款人或太仓农村商业银行终止已授权的代收服务。如您通过太仓农村商业银行发起终止授权,如后期收款人未能按照约定完成代收交易,因此产生的资金纠纷及相关责任由您自行承担。

  二、您通过收款人或太仓农村商业银行渠道终止代收授权,您可重新发起签约开通代收服务。

  三、如您签约的账户信息发生泄露,应立即通知太仓农村商业银行并按照有关挂失或销户的规定办理账户挂失或销户。

  四、您对签约代收服务的账户申请销户时,该账户的代收功能也被注销。

  第五条 异议处理

  一、在本协议下太仓农村商业银行是支付指令的执行方,对收款人向太仓农村商业银行发出指令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不负有审查义务。您如对扣款行为产生异议或者疑问,应与收款人协商解决,太仓农村商业银行不承担相关责任,但视情况提供必要协助。

  二、涉及收款人以及交易支付指令真实性、准确性,以及扣款环节中遇到的任何问题,由您与收款人协调解决,太仓农村商业银行可视情况提供必要协助。

  三、如您对扣款项目、扣款金额等有异议由您自行与收款人协商处理。

  四、如收款人向太仓农村商业银行传送验证要素有误,导致太仓农村商业银行不能按约定扣划资金或致使您及收款人发生损失的,太仓农村商业银行不承担责任,由您与收款人协商解决。

  第六条 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等不可抗力或不能控制等客观因素导致通讯或系统中断,以致影响代收业务不能正常完成的,太仓农村商业银行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七条 特别约定条款

  一、太仓农村商业银行对本协议有权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的条款对办理本项业务的所有代收用户均有约束力:如您不同意修改条款,有权注销代收功能;如您未及时注销代收功能的,视同您认可修改后的条款对您的约束力。

  二、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协议之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

  三、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您在太仓农村商业银行开户支行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

  四、用户确认:您确认已仔细阅读了本协议,对本协议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愿意遵守本协议全部内容;太仓农村商业银行已应要求对相关条款进行了充分的提示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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