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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9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1年3月19日在江苏省太仓市上海东路198号太仓农村商业银行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52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70431.1175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的99.8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沈向东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并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第五届董事会(2018-2020年)工作报告(草案)》70431.1175万股同意,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

  2.《二○二○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草案)》70431.1175万股同意,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

  3.《二○二○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草案)》70431.1175万股同意,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

  4.《二○二○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70228.3147万股同意,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71%;202.8028万股反对,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29%。

  5.《二○二一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草案)》70431.1175万股同意,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

  6.《关于发行资本债券补充资本的议案》70431.1175万股同意,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

  7.《关于修改〈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70431.1175万股同意,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

  8.《关于关联方2021年度关联交易授信预计额度的议案》70376.0332万股同意,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2%;55.0843万股弃权,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8%。

  9.《二○二○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70431.1175万股同意,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金太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江苏金太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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