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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人民币业务介绍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5日

  一、什么是跨境人民币业务?

  跨境人民币业务是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以人民币为结算币种的各类跨境业务,包括贸易结算、跨境融资、境外借放款、资金池等。

  二、发展情况如何?

  截至2017年6月,苏州市累计发生跨境人民币业务1.4万亿,占国际收支比重为8.98%,累计10323家企业使用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累计与160个境外国家和地区发生业务。

  三、人民币结算的优势?

  提高支付便利

  (1)高效完备的资金清算网络;

  (2)无需开立外币账户;

  (3)凭付款指令直接在银行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

  (4)支持支付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

  降低财务费用

  (1)省去汇兑环节降低财务费用;

  (2)规避汇率风险有效锁定交易成本;

  (3)低廉的国际清算费用;

  (4)部分业务享受政府补贴。

  丰富的产品体系

  (1)政策试点推陈出新;

  (2)丰富的银行产品支持;

  四、适用对象?

  适用于从事跨境货物贸易、跨境投融资业务的企业和个人。

  五、可以办理哪些具体业务?

  个人业务

  个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在境内银行开立个人人民币结算账户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目前,苏州市个人可以办理包括进出口货物贸易、跨境电子商务、跨境劳务、捐赠、留学、旅游等所有经常项下业务的跨境人民币款项收支。

  2.企业经常项下业务

  企业首次办理货物贸易项下结算业务,需在外汇局办理名录登记,并在银行激活业务,凭相关货物贸易单据办理业务;

  企业首次办理服务贸易项下结算业务,在银行激活业务之后,凭相关服务贸易单据办理业务。

  直接投资业务

  外商投资企业或境内企业可凭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批准文件或备案回执,在银行办理对内和对外直接投资项下的跨境人民币业务。

  跨境融资业务

  境内企业可基于真实的贸易背景在境内银行办理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业务;经外汇局登记后,可以办理向境外银行或企业借取跨境人民币资金业务,办理以人民币的形式向境外企业放款业务。

  担保业务及人民币NRA业务

  企业可在境内银行办理币种为人民币的跨境担保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内保外贷、外保内贷和其他形式跨境担保。

  境外企业可通过境内银行开立境内人民币NRA账户,用于跨境人民币业务的结算,包括贸易结算、跨境融资、经批准的资本项下业务等。

  6.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的业务

  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跨国企业集团在境内外非金融成员企业之间开展的跨境人民币资金余缺调剂、归集业务。

  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业务。跨国企业集团对境内外成员企业的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收付款进行集中处理的业务。

  跨国企业集团可根据自身经营和管理需要开展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实现:

  打通跨国企业集团境内外人民币资金双向流通渠道;

  实现集团资金高效归集,集中管理,快捷调剂;

  集中轧差收支减少资金用量,降低交易成本。

  一次备案后,实现资金自由跨境划转

  7.试点业务

  个人业务。允许苏州全市范围内的个人办理所有经常项下的跨境人民币业务,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其他经常项目的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

  优势: 突破全国版个人政策对其他经常项目的限制,进一步便利个人跨境人民币资金的使用。

  企业业务。允许苏州全市范围内的企业在新加坡发行人民币债券,发债募集资金可根据企业实际需求,自主在境内外使用;允许苏州全市范围内的股权投资基金进行人民币境外直接投资。

  优势 (1)突破企业境外人民币发债回流比例的限制,便利发债资金的自由使用

  (2)突破股权投资基金类金融机构不允许开展人民币境外直接投资业务的限制

  六、温馨提示

  企业或个人可向我行国际业务部咨询并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在办理业务的同时,请务必确保结算用途的真实性,共同营造良好的跨境人民币业务氛围。

  咨询电话:0512-33062109 53282877 53282867

  太仓农村商业银行

  2017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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